尊敬的13栋、14栋、1栋、5栋、6栋客户:
您们好,目前我司已接到寻乌县房地产管理局印发的《关于我县房地产有关补贴政策申请事项的通知》,根据该通知,结合寻乌县人民政府2016年下发的《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》(寻府办字【2016】118号)文件,若您所购买的商品房符合上述内容确定的补贴对象。为了进一步促进购房补贴申报的办理,请未缴纳相关代收代缴费用的客户于12月10日前到我司办理,我司将在12月11日到12月31日集中向有关部门申报,如因客户本人原因导致我司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申报的,我司视为客户自动放弃享受购房补贴,一切后果由客户本人承担。详情请咨询您的置业顾问或拨打电话0797-2826666、0797-2827777
寻乌县中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
2017年12月2日
附:申报通知